罪名十:消防责任事故罪《刑法》第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分析:刑法第条规定的是消防责任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刑法第条),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刑法82条严不严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
《刑法》第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触犯刑法的后果,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刑法修正案(六)》在《刑法》第条又附增加了一条,即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合同无法履行法院判决解除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10.《刑法修正案(六)》在刑法第条后增加一条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作为第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刑法286条规定的罪名,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法院执行庭过年期间也抓人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刑法139条内容是什么
刑法139条内容是什么《中华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消防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司法禁止三同我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了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
《刑法》第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1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doc下载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 刑法168条最新金额标准 ,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A、《中华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消防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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